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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全面配合 3


  李明知道这件事情很严重。这台计算机的机箱是李明为用户特殊设计、采用单独的模具做的,其他公司没有这个模具,不可能生产相同样式的机箱。如果有人也在销售同样的产品,那么这个人起码要知道机箱是在什么地方生产的,并进到了货,然后又进行了组装。产品配置与明智科技正式发布的产品一模一样,也就是有人在制造假冒的明智科技产品。说实话,查出原因并不难。经过几个月的观察,李明掌握了证据,他确认这件事是刘利伟做的。

  李明不想跟刘利伟搞得很僵,他让刘海军通知刘利伟离开明智科技,并把海龙电子配套市场的柜台撤了。

  后来李明认真思考那件事,觉得处理得有些草率。如果当时他直接跟刘利伟面谈或者将这些人正式收编,很有可能会增强明智科技的实力。但是,他那时年轻气盛,实在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刘利伟的背叛。按照他的估算,刘利伟一帮人的做法至少涉及五百多万元的销售额。

  李明把刘利伟等人推出明智科技,等于把刘利伟推向了火海:他有四五个人,得考虑生存,他们需要生财的机会。况且,刘利伟手里也有不乏智慧的人。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注册了一个公司,也叫明智××公司,法人代表是刘利伟。

  李明以为自己高抬贵手放了刘利伟一马,但是刘利伟的侵权行为依然在继续。李明后来再次在用户那里发现了假冒的明智科技产品。随机携带的说明书,还是明智科技原来印刷的。看来刘利伟的人缺钱,不得不铤而走险。

  陈律师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李明办公室的。李明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希望他能够帮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陈律师是一个活跃在中关村的律师,在中关村有个门脸。实际上,当年陈律师不是一个律师,他没有律师证,只是一个业务员,专门在中关村附近找一些案子来做。用陈律师的话来说,律师有大小的区别,不在于文凭的高低,而在于能否办成事情。陈律师有很多办法帮助客户达到目的。

  听了李明介绍,陈律师说他有办法帮李明。他先问李明的目标是什么,李明说:“让刘利伟终止侵权!”

  陈律师分析了细节,认为必须采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这件事情,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起诉刘利伟及刘利伟的公司。他给李明提了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完全按照李明的要求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完全由明智科技负责;另一种是按照陈律师提供的思路合作,明智科技只需出一部分启动资金,之后因为这件事的法律诉讼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归陈律师的事务所,明智科技的花销可以从中扣除。

  李明听了陈律师的介绍,不禁有些疑惑,这件事情还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这让他费解。他只听说过美国的律师会做这种事情,没想到中国也有这种事情,而且还发生在自己身上。

  陈律师肯定地说:“你只要授权我去处理这件事情,我会安排律师来做,这样你就会一步一步相信。不过,你的公司要配合我们的工作。”

  李明问:“能先说一下你打算如何处理吗?”

  陈律师说:“必须先签订协议,先付一小笔费用,我才能跟你讲如何操作。这一小笔费用只代表你的诚意,表示你不会拿着我的建议去找别的律师事务所。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能做到的事情,别人不一定能做到。”

  李明问:“这一小笔费用是多少钱?”

  陈律师说:“五千元就可以。”

  李明一想,要办的事情很大,这点钱不多,于是就同意了,首先签订了一个意向,付了五千元。这五千元钱作为首付,也可以算到以后的费用中。接着,请陈律师讲了准备如何操作。

  第一步,李明首先要提供的是证据。没打过官司的人或许对证据没有切实的感受,包括李明,也没有体会到证据的重要性。

  第二步,利用法律手段起诉刘利伟及其公司。

  第三步,请求执法机关依法保全资产,比如查封刘利伟及其公司的财产。

  李明有些将信将疑,陈律师说一定没问题。于是两人开始检查李明准备的证据情况。

  正如陈律师所料,李明的证据只是一些简单的材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比如,李明认为刘利伟私自向用户销售了计算机,并且使用了明智科技的LOGO,如果向法院陈述这个事实,就需要拿到用户的采购清单,还需要用户确认数量,而李明的提供的材料只是他单方面的材料,没有用户的认可,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李明点点头。看来陈律师确实专业,他开始相信了。陈律师说:“这件事情想成功的话,必须进行谋划,需要设计一个套,让刘利伟钻进来。”

  李明表示愿闻其详。

  陈律师说:“第一,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可以慢慢统计,需要设计一个圈套让用户来证明是刘利伟销售的电脑,而不是明智科技的。第二,我们需要设计一个购买意向,让刘利伟来出售明智科技的计算机,抓一个现行,需要他提供发票、合同一类的有效证据。”

  李明听了,眼睛都亮了。陈律师有这个本事,确实是其他律师不能做到的,这简直有点儿违背职业道德。

  李明小声问:“那么,第二步你打算怎么办?”

  陈律师说:“我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在郊区县找一个小公司,向刘利伟订购明智科技的计算机。这个交易必须成功,得有合同,有发票,而且这个交易需要花的钱得明智科技提供。”

  李明想了想,说:“同意。”其实,李明这个人并不是很坏,陈律师很会做客户的工作,把不道德的责任自己承担了,因为,他要挣钱。

  陈律师说:“你想办法统计这种侵权行为给明智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当然,越大越好,但一定要有据可依。”

  在陈律师说这话的时候,李明已经想好了如何让那些买了假货的用户提供证据。他想,不能太惊动用户,因为用户之所以敢买假冒的明智科技的计算机,一定是跟刘利伟有过私下交易。刘利伟肯定也不敢告诉用户这些产品并非明智科技官方发布的产品,他很可能对用户说这些产品的保修与维护由其管理的柜台负责。李明不能得罪这些用户。所以,李明决定组织一场免费保养活动,派售后人员到用户那里去免费做产品维护,比如除尘、检查稳定性。对部分优质客户要进行送内存的活动,即只要花一半的价钱,就可以升级内存。但是,用户需要将产品序列号及出厂日期和同时期同产品的订购数量报给明智科技。这次的活动要做得冠冕堂皇,让人感觉是明智科技回馈客户的行为。

  陈律师听了李明的想法,觉得可行,并嘱咐李明,一定不能惊动刘利伟。李明心里有数,把刘利伟的帮派踢出明智科技,实际上对公司的形象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是伤筋动骨了。虽然刘利伟偷偷地做老鼠仓,但是他确实也完成了公司指定的销售额,甚至海龙电子市场的柜台有时还超额完成。算起来,刘利伟在明智科技干了四年多,确实顶起了销售的半边天,而拿到的工资和提成并不是很多,他有外心也属正常。不过,明智科技在法律意义上是李明的公司,刘利伟只是一个打工的。虽然李明曾经承诺过“好好干,大家都股份”,但要实现这个承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除了出钱投资当股东,没有更好的办法。随着经商经验的丰富,李明更加相信,只有出钱投资了企业,才会对企业真正负责。

  有了刘利伟的教训,李明对刘海军完全采用了另一种用人策略。他跟刘海军说:“以你的学历,你的本事,你说自己值多少钱。三险一金公司全给你上,我也不给你什么干股,那些都是假的,我就给你钱!”

  刘海军也听说过刘利伟的一些事情,感觉李明要重用自己了,一下子不知道自己的工资应该是多少了。其实很多打工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值多少钱,他们只是与别人比,别人多少,我也多少,而不会采用另一种思维方式,想想自己能够给公司创造多少财富,公司应该相应地给自己多少工资。刘海军不算聪明,他的销售才能不如刘利伟,但是起码从表面上看,他比较踏实。刘海军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要求的工资,也就是当年刘利伟在明智科技的工资水平。李明想了想说:“海军,你就使劲干吧,如果有一天,你觉得自己工资低了,可以随时提出来,只要你的理由充分或者其他公司给你的更高,我就给你涨工资。”

  刘海军确实没想到李明会这么说,比较紧张。想着怎样干才能把工资涨上去,他有一种踌躇满志的兴奋。李明把加强售后服务以及开拓新市场的任务交给了他。那个时候的刘海军,鼓足干劲要报答李明的知遇之恩,而李明把刘利伟踢出去之后,也需要新的左膀右臂。

  李明在给刘海军布置工作的同时,陈律师已经拿到了李明的授权,在郊区县的一个乡镇找了一家小公司,安排它与刘利伟的公司联系,购买明智科技的工业计算机,要订二十台,先预订一台,然后又授权一个相当可靠的自然人,准备在那个乡镇起诉刘利伟侵权。

  李明对陈律师的第二项安排感到不理解,为什么要在一个小乡镇起诉,而不在北京市区的法院起诉?

  陈律师耐心地向李明解释:市区法院的案子多如牛毛,上千万、上亿的经济纠纷案每个月都百十件,法官根本没时间接你的案子,即使你起诉了,至少也要等两个月后才会受理。但是在小乡镇肯定在两天之内法官就会拿到起诉书。

  李明又问:“那里的法官有那么大权力吗,能管咱们的案子?”

  陈律师说:“这才是我处理这件事情的核心,法官没有大小,可以异地办案,何况都在北京呢。”

  李明虽然有些怀疑,不过他也没有其他办法,因为已经花钱了,权且看看效果再说,于是耐心地等刘海军统计的数据。

  刘海军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统计出假冒的计算机大约有两百台左右。李明知道,这是不完整数据,还有一些外地用户没有统计到。

  李明把这些数据给了陈律师。很快,陈律师的诉讼请求就写出来了。根据这个数据,每台计算机给明智科技造成的损失约一万元左右,刘利伟及其公司要向明智科技赔偿经济损失约两百万左右。

  李明一看这个数字,吓了一跳:这光诉讼费用就不少呢,再说刘利伟有这么多钱吗?

  陈律师想了想说:“可以跟法院说一下,先交一部分诉讼费用,比如五万元。”

  李明忽然意识到这事儿其实也有风险,问:“你能从刘利伟那里要出钱吗?可别花了一堆诉讼费用,那家伙跑了,这不瞎花钱么?”

  陈律师说:“你放心,我有办法让他跑不了。现在,我们必须把刘利伟公司的地址及账号提供给法院。”

  李明想了想说:“你安排的那个小公司,不是可以拿到刘利伟公司的账户信息吗?”陈律师说:“我们得知道他还有没有其他账户。如果你没有的话,我安排人去查。”

  李明松了一口气。陈律师还懂谁是雇主,不能老是安排李明干这干那。陈律师接着说:“我们得提前知道刘利伟的地址或者房产……”这李明知道,刘利伟曾经买过房子,需要贷款,公司给他开过证明,住址可以查出来。

  确实,事情的发展让李明也很佩服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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