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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向西 第一章 血炼


  

  没有人喜欢过包括大小解都在别人监控范围之内的日子,李云也一样。  因此,帕坎芬一役结束后,李云直接选择了将自己置身另一场危机‘神血炼化’的仪式中。

  仪式本身没什么神秘可言,无非是以强大的原力将血液中属于神的那部分印记抹去。  但正象那句话说的,小曲好唱,唱好了难。  看似简单的这个仪式所要面对的凶险就是:要么完胜,要么彻底打上神的烙印,没有其他结果,一如铜板的正反两面。

  成神之路本身就象行走于悬在山涧间的长索般险上加难,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会让李云变成一块墓碑。  所幸一桩桩、一件件的奇异经历早已将李云心中患得患失的情绪磨的没了影踪,他屡次悍不畏死的表现所掩藏的是发自内心的对生命的漠视,包括他自己的。  这次如果失败了,他将永远失去自己的意识,风流云散,也算是一种解脱。  成功了,风起云涌,成神基本算的上90%了。

  神血炼化绝非李云一个人的事,对所有的妖精来说,它同样意味着一次生死考验。

  妖精们必须以生命之力将自己的血液浓缩提炼,再附上自己的灵魂,然后同李云的原血一起进行血炼仪式,共度难关,如此才能达到精神与血液上的同步,否则,不管李云成功与否,妖精都将因‘血变’而崩溃身亡。  这是血族主与奴之间命系一线的血咒铁律。

  在血族古老地文献中,至强的血族为‘血体冥魂’。  名杀生者!说白了就是纯血的身体,死者的魂魄,叫死神,或涂血的圣天使。  这是一种凌驾于吸血鬼王之上的魔神体,李云当初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跨越数个阶段。  直接走上这条以理论、传说和杜撰为蓝本的魔神之途。

  而妖精地最高形态‘失魂妖’同样是种理论性的存在,据李云所知。  最高级地一个妖精存在达到了‘死魂妖’的境界,勉强算的上顶级半成品,这还是靠生前主奴之间的恋人关系所产生的强力执念才达到这一高度的。

  事实上,大多数血族不会冒着巨大的危险跟妖精一起进行‘血炼’,他们甚至从不拿妖精当人看,因为对普通血族来说,一滴原血实在不算什么。  吸干一个处女,再用一晚消化,所得地原血可以武装四到五个妖精百人队。  妖精很大程度上等于备用口粮。  可以想像,这样的妖精只不过相当于把狗变成了狼,能力有限,用处自然也有限。

  李云却不同,他的最大特点就是靠神性之血突破了正常血族的原血极限,使原血无限接近了神血的组成结构。  每一滴原血内所能蕴藏的能量都足以用恐怖一词来形容。

  而艾丽娜一族恰恰是最佳的承受容器,普通人不足以发挥李云原血的全部力量,象施芬妮,她到现在都没有完全吸收原血地力量,那滴原血对她来说更多是改造身体器官的原动力而不是提升实力激发潜能的异化剂。

  太强悍的人同样无法发挥原血的全部力量,比如莎秋比魔女的米美。  李云地原血对来说,九成九都花在了精神和身体控制上,因为她本身就是神魔之体中的魔体,就如同凡间法术对神施用需要打折计算一样。  而妖精和后裔最大的区别就是妖精身体内的原血不会多于三滴,否则过犹不及,效果还不如‘初拥’来的妥当。

  当然,李云如果成神后,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可是一旦成了神,就如同从江河跃入了海洋。  一个莎秋比魔女也就失去了她的重要性。  选择太多了。

  只有影族给了李云巨大的惊喜,在他最需要力量的时候出现。  并且拥有极高的成长、巨大的潜能和强效地独有技能,还有一点就是符合李云地‘人类’情节,假如出来进去都是一群飞禽走兽前呼后拥,他绝不会象现在般对妖精们这么上心。

  李云早有盘算,一旦妖精们成为失魂者,能力将接近他自身的40%,虽然跟相比在领域能力地多样性和神有特性上略显不足,战力也不及的50%强横,但胜在强化了本就相当恐怖的独有技能,使其迈入神术的门槛,并且全都拥有自己完善的思维逻辑,一人计短,三人计长,近ar凝结出的智慧力量是个什么概念?那是除创世神外其他神灵根本无法匹敌的强大。  况且,就算纯以数量计算,李云也完全可以用‘一神之力撑起一片天地,一神之力完成一个完备循环’这句话来描述。

  李云也知道,如果发展到那一步,他的出现将直接打破神力存在的平衡,操作得当他将成为超然的绝对中立,否则就是光、暗双方合力灭之而后快的最佳目标。  所以,关于妖精们真实能力提升数据方面的情报必须作为第一秘密来保存,这也是他迫不及待进行‘血炼’的原因之一,他怕卡琉疏从妖精们的成长过程推测出端倪……

  冰渊穹隆的最高殿堂内,刚刚将米美正体吸干、补充了能量的李云望着下边齐聚一堂的妖精,意味深长的道:“将大家召集至此,甚至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日程进展和‘拾荒’行动的正常运转,我想大家都知道是为了什么。  ”

  妖精们没有出声,只是用饱含着爱与敬的目光深深的注视着李云。

  自嘲的笑笑,“非常讽刺,作为一名恶人,我剥夺了你们憎恨的权利,却不朽了你们心中的另一种极端情感——爱。  然而对我来说,爱是个朦胧到羞于启齿的字眼。  我没有爱。  或者说,我从来没有真正明白什么是‘爱’,因此我算不上完整,因此,冥冥中似乎注定我要踏上寻找之旅。  所以这次相见后,将是一场别离,或者短暂。  或者永久。  ”

  妖精们明白,所谓地永久。  即是血炼失败,大家都挂了,可不就永久了。

  “没有爱,但我有承诺!要带你们笑傲穹宇,要跟你们生死与共,说过的话我永远记得,并且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李云一字一顿的道:“今天。  让我们的灵魂融聚,明日,让我们的灵魂不朽……”

  话不多,却是一番肺腑之言,更难得的是这话从李云这样地冷血动物口中说出,跟他精神紧密相连的妖精们当然感应地出其中的情意。  于是,感动之余,纷纷倾吐压抑在内心多时的爱意。  一时间莺莺燕燕,温言婉语,尽是些听着都脸红的情话,本来挺严肃的集会反倒开成君王召见后宫诸妃的家宴了。

  看着这些无怨无悔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女人们,护短地李云难得的放纵荒唐了一把,家宴转变成长达一周的‘肉宴’。  从未体验过男女之事的妖精们全部变成了他的女人。  虽然以旁观者的角度看,这种行为有着浓重的类似颁奖状、带红花的交易安抚味道,但妖精们还是非常地满足。  因为她们都知道,李云并不好这一口,如此做的目的显然是刻意讨好她们,这份心意比之****的瞬间快感更让人心动,尤其是那种回味绵长的暖在心头的情意无疑将是她们最珍贵地财富和记忆。

  狂欢之后,是李云来拉巴斯以来所度过的最脆弱的十天,包括他在内,近三百具躯体摆在极密的某处洞穴中。  不吃不喝。  不言不动,只有缓慢但强劲有力的脉搏说明证明他们的状态只是假死而非真的身亡。

  洞穴的中心。  一大团艳红的血液浮在空中,如沸水般翻滚漾动却又不四下流散,一颗颗闪亮的银色光芒在血液中浮上沉下、蹿动不休。

  李云地这次施为与其说是炼血煅魂,到不如说精神磨练来地更贴切一些。  能在神性之血中残留的印记都是神最为刻骨难忘地执念,要破解就得先了解,于是,抹去印记的过程就仿佛在承受亿万人不停的言语攻击,一幕幕光怪陆离的是非经历更是象杂乱无章的图片般不停的塞进李云的意识中,完全是一副不把他迫成精神病誓不罢休的架势。

  有人说天才因不被理解,所以看起来象疯子,或着说天才跟疯子仅一线之差,而神也很有那么点雷同的味道。  神的记忆就象一个超巨型的垃圾库,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找不到的。  这就是永恒的代价,这就是打破循环的惩罚,这就是为什么‘耶哥’曾信誓旦旦的说要背负教徒所有的罪与伤。

  李云知道这个等价公式,很早以前就知道。  他当初曾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血族从正常衍变成疯狂的漫长过程。  血族成员,脱去那层‘永远不死’的风光外衣,变成暴虐的禽兽的、完全丧失理智的、走上各种极端的乃至以令人舌乍的方式方法毁灭别人、毁灭自己的例子比比皆是。

  当一个生命活过五百年后,他的精神意志每天所要承受的,已绝不是失眠、多梦、思想紊乱这些普通的词汇所能描述的清的了,而冷酷、麻木这一系列让人感到寒意凛然的人生态度,正是给随时处在爆发崩溃边缘的思想‘降温的工具’。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目标的重要性,混吃等死会让人很快对生活产生厌倦,对于李云这样的不死来说,那就离真正的毁灭不远了。

  曾经有段很讽刺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当他背负了千万人的记忆,当他经历了过于漫长的岁月,他就不能再算是人了。  如果他还没有疯,他就是神,反之,他就是魔。  但对他自己来说,疯与不疯不过是普通人判断的标准,他根本不会在意,也不必去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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