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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父教女


  火折子的微光转瞬即逝,但沈达允怒目圆睁的老脸,深深地印刻在每个人的脑海中。

  沈西惊魂未定,颤声说:“义父,您怎么来了?”

  “我怎么来了?当然是跟踪你而来!”沈达允气呼呼地责备沈西,“大半夜的,谁让你偷偷跑出城的!”

  沈西讪笑两声,挣扎着想要站起身,哪知脚下一软,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前扑倒。她本能地双手撑地,这才没有摔个狗吃屎。

  沈达允闻声,怒喝众人:“都死了吗?还不点灯!”

  一旁,眉娘脸色煞白,双目紧闭。王大成抱着她,一遍一遍叫着她的名字,对沈达允的话置若罔闻。丁家的家丁无奈,只得捡起地上的灯笼,点上烛火。此人名叫常平,他恭恭敬敬称呼一声“沈大人”,把灯笼交到沈达允手上。

  随着火光亮起,沈西清楚地看到,地上的泥土呈暗褐色,是鸡血!她的手掌下面全都是干涸的鸡血,隐隐泛着腥甜味。她吓得尖叫一声,仰天跌坐在地上。

  沈达允急忙挽住她的胳膊,拽着她站起身,怒斥:“不过是鸡血,怕什么!”

  沈西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委屈之情涌上心头。她生气地说:“义父跟踪我至此,就为了看我被欺负吗?”

  “我的女儿,当然不能被人欺负。”沈达允冷笑一声,抓起腰间的横刀,在半空旋转一百八十度,猛地朝其中一名家丁的肩膀砍去。

  这人虽然是几人之中唯一会武功的,但沈达允的力量极大,随着刀鞘落下,他闷哼一声,被巨大的撞击力震得单腿跪地。常平赶忙解释:“沈大人,小的们不知道……”

  “住嘴!”沈达允居高临下斜睨那人,“我只问你,你和阿西动手了吗?”

  沈西主动澄清:“义父,不是他欺负我……”

  “我没有问你!”沈达允把横刀朝半空掷去,用左手接住,右手已然握成拳状。电光石火间,他一拳朝丁家的右脸颊挥去,与此同时刀鞘打在他的左小腿。那人“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常平见状,吓得脸都白了。

  沈西赶忙拉住自己的义父,生气地说:“您就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吗?我说的是鸡精,我是来抓鸡精的……”

  沈达允反驳:“什么鸡精鬼精的,我可没瞧见。我只看到,这人差点伤到你!”沈西张开双臂阻拦他,急促地说:“黑灯瞎火的,他只是没有看清楚。”

  “老子才不管这些!”沈达允冷哼一声,恶狠狠地说,“只要老子还有一口气,没人可以动阿西一根毫毛!”

  “义父!”沈西很是泄气。从小到大,她的义父都是这样,不问青红皂白就动手。她无力地解释,“原本我也不信,但是我亲眼看到,真的有鸡精。义父,您赶紧派几个捕快……”

  “鬼啊,精啊,与衙门何干,应该找道士,找和尚,再不然找个巫婆也行。”沈达允望一眼临安城的方向,嘴里嘀咕,“这会儿城门已经关了,你一个大姑娘家,老子总不能让你睡花船。真麻烦!”

  “义父,不如今晚我们就留在桑园抓鸡精。”

  “鸡精早跑了,抓什么抓!”王大成突然插嘴。他搂着悠悠转醒的眉娘,伸手抹一把眼泪,忍不住埋怨沈西,“沈三少,如果不是你突然冒出来……”

  “你说什么?!”沈达允眼珠子一瞪,冲他晃了晃拳头。

  王大成立马吓得噤声。

  沈达允满意地点点头。转念间,他笑着规劝沈西:“你看,王大成自己都说了,园子里没有鸡精,是不是?”他朝王大成看去。

  王大成敢怒不敢言。

  沈达允对着沈西说:“阿西,今晚我们去丁家将就一晚,以后你可不能半夜跑出来,万一不小心磕到哪儿,怎么办?”他满脸关切,一副女儿奴的模样,仿佛先前的“疾风劲雨”只是旁人的幻觉。

  众人全都知道,这位县尉大人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沈西不死心地劝说他留下来勘察现场,奈何没有人听她的。一行人踏着夜色前往丁家。

  丁家的祖宅在临安城内,不过丁伯仲身体不好,在大夫的建议下,他在西湖边建了一座别苑,一年有大半时间都住在别苑。

  沈西等人抵达别苑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午夜。丁伯仲匆匆迎接他们入内,亲自张罗饭食热水。翩翩的烛火下,他的身形更显得消瘦,时不时咳嗽两声。沈西满心愧疚,沈达允却把这一切看成理所当然,甚至向丁伯仲讨了一壶热酒。

  后半夜,沈西躺在客房转辗反侧,隔壁屋子就是义父如雷的鼾声。她索性起身走到院中,脑海中一遍遍回忆桑园内发生的种种。

  按照常平向丁伯仲的汇报,他们和王大成一整晚都埋伏在林中,直至听到“笃笃笃”的声响。他们不敢点灯,循着声音抓捕鸡精,哪知道沈西突然冒出来,打断了他们的围捕作业。

  与沈西动手那名家丁说,丁伯仲曾经提醒他,留心观察,是否有人装神弄鬼。所以他虽然听到了沈西的声音,但是天太黑了,他又误以为有人假扮鸡精,一心将此人擒拿,才会失去判断。

  当下,沈西闭上眼睛,反反复复思量每一个细节,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桑树林,能见度太低。她唯一可以肯定的事,自己亲眼看到一团火球,像扑棱着翅膀的母鸡,朝天空飞去……

  “三娘?”丁伯仲身披大氅走入院内,缓缓步下台阶。

  沈西睁开眼睛,快步走到他身旁,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先生,您怎么过来了?”

  “听下人说,你在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儿。怎么,睡不着?”

  “是我们叨扰先生了。”沈西懊恼地再行一礼,“我不该擅自前往桑园。”

  “没事的,不用放在心上。”丁伯仲笑了笑,“有了今晚的经验,下一次我多派些人手,真相必定水落石出。”

  沈西听到这话,愈加后悔自责。她低着头嘟囔:“是我自作主张,误了先生的事。

  “人没事就行了。不过,以后千万别在晚上一个人出城,更不能去人烟稀少的地方,知道吗?”丁伯仲殷殷叮嘱。

  沈西乖巧地点点头,仿佛悉心聆听父亲教诲的小女儿。转念间,她想到王大成说过,但凡鸡精啄死桑树的前一天,桑园内必定出现鸡血,就好像预告一般。她低声说:“先生,您不觉得奇怪吗?鬼神作怪,为什么要用鸡血预告一番?”

  丁伯仲捋了捋山羊胡子,点头附和:“我的想法和你一样,早前我没有重视王大成的话,全因‘预告’一事太过离奇,更像有心人搞鬼。”

  他思量许久,继而安慰沈西,“别担心。这两天恰逢开犁的日子,大家都在田里干活,今晚我着实派不出人手。等忙过这阵子,我让他们日夜守着桑园。不管‘鸡精’是人是鬼,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的。”

  “那我先替附近的百姓多谢先生。”沈西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脸上随之露出笑容。

  丁伯仲跟着笑了起来,催促她:“时辰不早了,进屋休息去吧。”

  沈西行礼告辞,转身走了几步,又快步折返,义愤填膺地说:“先生,这么多年了,您不觉得委屈吗?”

  “委屈?”丁伯仲侧目。

  沈西握了握拳头,垂下眼睑,“桑园的事原本与先生无关,先生却愿意一力承当。还有义学,义田,先生出线又出力,几十年如一日,从来不求回报。”

  “与人为善为何觉得委屈?”

  “可是……”沈西扁了扁嘴,“如果大家都像铁牛哥那样,先生助他度过困境之后,他能够自食其力,那该多好啊!”

  “铁牛是个好孩子,他媳妇也能吃苦,他们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丁伯仲由衷地赞叹。

  沈西重重点头,“铁牛哥很好,可是其他人呢?每年春耕的时候,大家为了租先生家的地,总是吵得不可开交,有的人还要挑肥拣瘦,甚至——”

  她越说越气愤,不觉加重了语气,“就说李二婶,她为了博取先生的同情,竟然把自家闺女的腿打断。这些人只想着让别人帮自己,却不知道努力,不懂得互帮互助,更不明白先生的苦心。”

  “我的‘苦心’?”丁伯仲遥望西湖上的灯火,低声喟叹,“我哪有什么苦心。”

  “我知道,先生希望大家都能像铁牛哥那样,靠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钱塘县的百姓全都有米饭吃,有屋子住。”。

  丁伯仲凝视夜空,摇头叹息,“你还太小,不明白人心。”

  “怎么不明白。”沈西一下子就急了,“就说王大成吧,先生把那么大块山地给他们家打理,他家又不是喝不起鸡汤,可他偏偏选择了偷。他不是不知道,铁牛哥还欠着先生很多银子,他却不顾别人死活,只想着占便宜。”

  “人之恶,分大恶与小恶。王大成偷鸡固然不对,但他只是穷怕了,把银子看得很重。当年,他的父亲被征入伍之后杳无音讯,母亲又扔下他跑了。从他懂事那一天,他就只想着一件事,明天会不会饿死。再说李二婶,她家有七个孩子,两位老人。对她来说,为了保证嗷嗷待哺的小儿子能够喝上一口米汤,用闺女的一条腿冒险,是值得的。至少——”他顿了顿,“她家并没有夭折的孩子。”

  沈西的心狠狠一揪。穷苦人家养不起孩子,不少婴儿刚出生就“夭折”了。她不死心地说,“可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再说,虎毒不食子,怎么能……”

  “你读过书,知道君子有所不为,但是大部分人从出生那一天起,唯一的信念就是活下去。努力活下去,并非大恶。”丁伯仲叹一口,“真正的大恶,是这个世道,是——”他戛然而止。

  钱塘县人人皆知,丁伯仲厌恶官场;沈西更加知道,他口中的“大恶”是朝廷,是官府。偏偏,她生在县衙,长在县衙,她的父亲和义父都是朝廷的官吏,她黯然地低下头。

  丁伯仲没再多言,一味催促沈西赶快回屋睡觉,可是沈西哪里睡得着。她几乎一夜无眠,一大早就撇下沈达允,独自前往桑园勘察现场。

  眉娘因为晚上受了惊吓,半夜里不断说胡话,王大成天没亮就去城里请大夫了,沈西只得一个人在桑园溜达。

  清晨的山林寒意渗骨,层层云雾缭绕于林间。沈西想起昨晚的情景,心里不免发毛,但她依旧大着胆子寻找“鸡精”留下的痕迹。

  不多会儿,她在鸡精飞天的位置看到了小树枝被烧焦的痕迹;在布满鸡血的山坡上,发现了几乎被啄断树皮的桑树。与此同时,她也找到了自己和家丁打斗的痕迹,眉娘摔倒的位置。

  小半个时辰后,她正想爬上树瞧瞧,小树枝是如何被烧焦的,沈达允匆匆赶来,把她“拎”回了衙门。

  县衙东北角的小跨院内,沈西低头坐在桌子前面,手指不断绞缠衣角。她的上首,沈达允正“呼噜呼噜”喝着菜粥,大口嚼着馒头。

  “阿西,爹爹罚你抄书,是想让你记住,以后不可以鲁莽行事。你这样瞻前不顾后,遇上危险怎么办?”沈默放下一小碟炒鸡蛋。他是沈西的父亲,也是钱塘县的主簿。不同于沈达允的络腮胡子,他长得白净清秀,快五十岁的人了,脸上不止没有胡子,连皱纹都不见。

  按照沈达允的说法,十多年前,沈默在上京赶考途中捡到沈西。因为沈西长得漂亮,抓着他的衣角冲他叫“爹爹”,沈默只得收养了她。那个时候,她的襁褓破破烂烂的,手里却握着一颗大珍珠,就是她一直戴在发冠上的这一颗。他们猜测,这颗珍珠一定是她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刚出生的小婴儿哪里会笑,哪里会说话。沈西压根不相信沈达允的夸夸其谈,不过她确实是被收养的。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她早就把沈默当成自己的亲生父亲。

  当下,她拉着沈默的衣袖撒娇:“爹爹,我不该半夜跑出去,害您和义父担心,这是我的不对。可是——”她瞥一眼沈达允,“您快帮我说说义父,他……”

  “说我啥?”沈达允撂下粥碗,瞪着眼珠子嚷嚷,“是不是姓丁的又说了什么屁话?老子这就去揍他!”

  “义父,您不要老是针对先生!”沈西赶忙拉住他,“先生什么都没说,是我觉得,您应该让捕快……”

  “让什么让!”沈达允断然摇头,“捕快的职责是抓贼。桑园闹鬼,让王大成自个儿找和尚道士去!”

  “那——”沈西站起身,双手叉腰,“那你不要再收保护费了!你知不知道,大家都在背后骂我们……”

  “阿西,不得无礼!”沈默呵斥沈西,“即便长辈有错,子不言父之过。”

  “爹爹,您总是帮着义父!”沈西气得跺脚。“收保护费”的话题,他们说了不下一百次,每次都是这样。她转身往外跑,扬声说,“我回屋抄书去了!”

  沈默看着她的背影,轻轻叹一口气,“阿西已经到了可以成亲的年纪……”

  “这事啊,我早就想好了。”沈达允的脸上已经不见怒容,拿起筷子夹那碟子炒鸡蛋。

  沈默赶忙把碟子护在怀中,说道:“这是给阿西留的,她还在长身体。”

  沈达允不以为忤,继续“呼噜呼噜”喝粥。半晌,他等不到沈默问他,他想到了什么好办法,只能无趣地抹一把胡子,扬扬得意地说:“等秋试结束了,我去物色一个落榜的举子,挑长得好看,心地好,脾气也好的,让他和阿西成亲。等他们有了娃,我们两个老家伙就跟着他们回乡。有我们在,他家的人不敢不认阿西,更不敢欺负她。”

  沈默愁眉紧锁,没有接话。

  沈达允眉头一挑,不高兴地说:“怎么,你有更好的法子?”

  沈默低声嘀咕:“听说,要打仗了,皇上想收复北方。”

  “你我都半截身体入土的人了,操那份心干什么!”沈达允狠狠咬一口馒头。

  沈西当然不知道,她的义父计划着为她强抢“压寨丈夫”。此刻,她正襟危坐,认认真真地抄书,心绪却难以平静。她一向不信鬼神之说,但“鸡精”是她亲眼所见。她信任丁伯仲的能力,又觉得漫山的鸡血透着古怪。

  午后,她本打算再去桑园瞧一瞧,县衙突然来了一个伶牙俐齿的小丫鬟,大声嚷嚷着,她是烟雨阁的花魁派来要回香囊的。烟雨阁是临安城出名的花楼,大家都以为沈西胆大妄为,居然跑去喝花酒,害得她被义父追着打,又被父亲关了禁闭。

  之后的两天,她时不时去桑园溜达一圈,奈何鸡精再也没有出现。她不死心,又去市集、养鸡场等地问了问。那些老板拍着胸脯保证,并没有人大量收购新鲜的鸡血,他们杀鸡留下的血,都是结成块之后贩卖的。

  这一日,桑园依旧没有出现鸡血,沈西百无聊赖,独自坐在清湖桥边的小饭馆。清湖桥毗邻定民坊,离钱塘县衙不远,附近又是太学,又是武学,再加上百姓多在此地取水,素日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沈西囊中羞涩,只要了一小碟花生,一杯清茶,身体斜靠着围栏,时不时扔一粒花生在嘴里。她原本兴致不高,可是当她看到王铁牛挑着货担,在外面叫卖甘蔗,脸上立马笑开了花。

  前一日,王铁牛往县衙送了红蛋、喜饼。原来,小翠在前一天晚上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母子平安。他们全家都高兴坏了,连夜熬茜草,做糕饼。

  沈西真心替王铁牛高兴,大声招呼伙计:“小二,帮我买些甘蔗回来。本姑娘请大家吃甘蔗,听者有份!”她把身上的铜板、碎银子,连同交子一股脑儿掏了出来。

  小二这会儿正忙得不可开交,又不敢直接拒绝沈西,苦着脸说:“沈三少,这都已经开春了,甘蔗是稀罕东西,您这点银子,只怕……”

  沈西被他说得双颊发烫,又感觉邻桌的人特意转头看了她一眼,面子更加挂不住。她猛地一拍桌子,蛮横地说:“让你去,你就去,废什么话!”她知道,如果她去找王铁牛买甘蔗,王铁牛定然不肯收她的银子。

  小二道一声“是”,沈西又再三叮嘱他,不可讨价还价,能买多少是多少,更不能告诉王铁牛,甘蔗是她买的。

  小二转身跑了。沈西下意识回头看一眼邻桌,是一位年轻公子,做书生打扮,边上坐着一个孔武有力的汉子,看起来像是富家公子带着保镖出门踏青。

  “长得倒是挺不错的。”沈西低声咕哝一句,故意背对那人坐下。

  不多会儿,小二拿着两根甘蔗折返,沈西又让他拿来一把菜刀。她剁下两节甘蔗揣入怀中,打算带回衙门给沈默和沈达允,随即把剩下的部分剁成一小截,一小截,纷发给店里的食客。她特意给店小二也留了一截,最后又把仅剩的一节甘蔗放在邻桌的茶碗边。

  “大胆!”书生旁边的大汉呵斥沈西。

  “怎么,怕我毒死他?”沈西斜睨大汉,“本姑娘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沈三少,无功不受禄。”书生低垂眼睑,拿起甘蔗往沈西身前推了推。

  “不吃拉倒。”沈西抄起甘蔗,指腹不经意间划过书生的指尖。书生猛地缩手,抬眼看她,用左手的衣袖轻轻擦拭指尖。

  四目相接的瞬间,沈西看到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瞳,以及棱角分明的五官。她愣了一下,故意挤眉弄眼,“哟,小手被我摸了一下,罪过,罪过哟。”她的语气、神态,活像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姑娘,请自重。”书生一字一顿。

  “好,好,好,我自重,我走,小酸儒!”沈西坐回自己的座位,依旧背对书生,“我说过,听者有份,是你自己不要,不是我言而无信哦。”话毕,她津津有味地啃着甘蔗,时不时扔一粒花生在嘴里,转眼间就把书生抛诸脑后了。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工夫,小饭馆涌入几名学子,他们旁若无人地讨论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皇帝下诏进一步规范“诉事不干已者”如何判刑一事。几人争得面红耳赤,沈西听得心痒难耐。

  自从郑人铸刑书,历朝历代都把“息讼”作为政务的一部分。“诉事不干已者”是指某件事与某人无关,这人却把这件事闹上衙门。按律法,这样的人就是健讼之徒,会受到官府的惩处。

  沈西经常被父亲罚抄书,一本《建隆重详定刑统》不知道抄了多少遍。她命令自己不可以多嘴,可是当她听到其中一人批评“讼师都是贪名逐利的小人”,她再也按捺不住,上前反驳:“此言差矣!”

  她冲学子们抱拳施礼,“固然,健讼之人有顽民,也有哗徒,但除此之外,历朝历代都有真心为百姓抱不平的讼师。他们为百姓谋权益,求生机,岂会是小人?普通百姓多半没有读过书,更不懂律法,需要懂律法的人帮助他们,不是吗?”

  几名学子面面相觑。

  沈西想到王铁牛和小翠,恨不得所有的百姓都能像他们一样过上好日子。她微微抬起下巴,骄傲地说:“在下不才,也不是讼师,但是去年的时候,在下仅用十六个字,帮助守寡的小娘子改嫁,从此过上和和美美的好日子。”

  “哦?”学子们饶有兴趣,要知道寡妇想要改嫁,必须获得夫家、娘家以及宗族的许可,并非易事。

  “真要细究起来,也算不得什么,都是巧合,巧合罢了。”沈西仰头喝下一杯热茶,豪气云天,“当时,我只是对里正和族长说,‘氏年十八,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族长和里正马上就同意让她改嫁了。”

  她的话音刚落,一个清朗的男声从她身后传来:“话说,湖州有一位富商家的年轻儿媳,丈夫死后想改嫁,她的公公却想强迫她守寡。儿媳请求湖州女讼师,诨号疙瘩老娘的寡妇为她写状纸。”

  沈西循着声音看去,说话的正是早前那名书生。在旁人听来,书生的话没头没尾,沈西却在一夕间满脸红霞,羞愧得无地自容。

  书生似笑非笑看着她,明知故问:“沈三少,你知不知道,疙瘩老娘的状纸是如何写的?”

  沈西哑口无言,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原来,她对里正说的十六个字,正是疙瘩老娘替小寡妇写的状纸,一字不差。

  一年多前,她偷偷溜去尉司园,当时丁伯仲正在教授学生如何写诉状,她躲在一旁偷听,无意间得知了这桩轶事。

  此后没多久,她亲眼目睹小翠的前公公羞辱她,街坊邻居也骂她不知廉耻,只知道想男人,偏偏里正、族长又不许她改嫁。她在情急之下,引用了疙瘩老娘的状词,替小翠争取改嫁的机会。那个时候,她也没有料到,自己竟然成功了。

  沈西被书生当众拆穿却也不恼,只觉得羞愧,又拉不下脸面。她鼓着腮帮子说:“没错,那十六个字是我引用的,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帮到了人,这样就够了。”

  书生站起身,面向她走了两步。他身旁的大汉如影随形,跟着他逼近沈西。沈西吓了一大跳,一连后退三步,后腰靠在了桌沿。

  书生笑问:“你如何知道,你帮到了人?”他的声音不高,却充满压迫感。

  沈西仰着头,茫然地看着他。书生看着消瘦文弱,居然比她高了一个头。阳光透过窗户,从他背后斜斜地射入小饭馆,在地上落下一道影子。她恍惚觉得,自己正笼罩在他的阴影下。

  她一向赞同义父的处世哲学,凡事输人不输阵,首先必须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她跳上凳子,大喝一声:“我说帮到了,自然是帮到的!你再敢胡搅蛮缠,小心我揍你!”

  “沈三少又要揍人了!”不知是谁仓惶大叫,小饭馆的食客瞬间作鸟兽散去,引得路人纷纷好奇地朝饭馆内张望。

  沈西莫名其妙,索性举起拳头冲书生比了比。

  “你敢!”书生轻声吐出两个字,平静地注视她。

  一时间,沈西骑虎难下。她倒不是怕了他的保镖,而是下不去手。书生的容貌称不上俊俏不凡,神色却透着凛然正气,特别是他的眼睛,仿佛能把人看透。这会儿,他明明只穿着白色布衣,竟然比那些大官还威严。她脱口而出:“你和钱明文那个伪君子,真像!”

  “你说什么?”书生猛地上前一步,右手握拳,手背青筋凸显。

  沈西一头雾水,回道:“钱明文啊,以前的钱塘县知县……”

  “啊哟,原来是沈三少,别来无恙啊。”一个戏谑的声音打断了沈西的解释,紧接着是一阵脚步声,以及花粉的香气。

  沈西低头打了一个喷嚏,头戴牡丹花的华服青年已然站在她面前。“是你。”她不屑地撇撇嘴,顺势跳下凳子,冲青年嚷嚷,“你来得正好,我早就想找你算账了!”

  青年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斜眼打量书生。书生的目光落在青年额头的“囚”字,轻轻一笑:“是你?”

  “对,是我。”青年轻佻地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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