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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见他若星辰12


  看过去,才发现是庭礼给她打过来的。

  今天说好的庭礼会陪着她一起去玩玩。

  阿璇过去接了电话。

  温润如玉般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阿璇,吃过早餐了吗?”

  阿璇很快就把思绪落在今天要出游上,她应了一声:“还没有呢。”

  刚说完,她就听到了敲门的声音,阿璇对庭礼说道:“我先去开门。”

  门外,是一个送早餐的人:“有一位姓徐的先生让我们为您准备的早餐。”

  阿璇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徐白丞。

  接过准备的颇为丰盛的早餐,阿璇的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谢谢你。”

  合上门,阿璇接过电话,便听到庭礼说道:“你先吃饭,我一会儿开车过去到了再给你打电话。”

  阿璇自然答应。

  将早餐放在桌子上,阿璇看到了徐白丞留下来的纸条。

  上面写道:我要和老师汇合,先走了,东西给你放在包里了,给你叫了早餐,记得吃。出去玩的开心(别让人占便宜。)

  这前几句阿璇还能知道徐白丞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怎么后面那句她就看不懂了。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阿璇开始吃早餐。

  昨天徐白丞让人拿的衣服还在房间里放着,阿璇看着心痒痒,便没有穿她之前拿的衣服,换上一件绣着紫罗兰的白色圆领衫,淡紫色秀了铃兰花的褶裙。

  她的玉如意交给了徐白丞,今天没了簪子,阿璇把头发挽起一半,把昨天做的一只浅紫色的绒花戴在头上。

  待收拾好之后,阿璇这才背上那个绣着橘猫的金口包准备出门。

  酒店的大厅里,还有很多穿着和阿璇一样服饰的人出来。

  这是阿璇第一次在外面的时候没有徐白丞跟着,她既开心又带着三分胆怯,像是刚断奶的小鸟,在巢中仰望着外面的天空,跃跃欲试的想要飞出去。

  看到阿璇,在车中的庭礼降下车窗。

  阿璇在车窗降下来的时候,便看了过去,对上庭礼那双温和的双眸,她开心的冲他摆摆手。

  “上车吧。”

  他似乎很喜欢晋制的衣服,宽袖窄腰,眉眼清隽,犹如青竹一般。

  “十五呢?”没看到那个漂亮的女人,阿璇还有些遗憾。

  提到十五,庭礼的眼中就露出一抹温柔:“昨天你帮她把绣花画好,十五回去赶稿子去了。”

  阿璇的眼睛立马就亮了:“我画的那个花真的能做成衣服吗?”

  她还有些不自信。

  庭礼笑着:“等样衣出来了之后,让十五给你寄一套,你可以试试。”

  说着,庭礼启动车子,往前开。

  阿璇好奇的问:“我们去哪?”

  “长云山上开了一个很棒的一日游项目,我们跟着一起去看看。”

  阿璇自然欣然同意。

  偏头看了一眼庭礼,阿璇有些感叹:“你在这里生活的真好。”

  “为什么这么说?”

  “不知道,可我觉得你很开心。”

  对于阿璇这么敏锐的直觉,庭礼唇角轻扬,愉悦的心情无法掩饰:“要是你也像我一样遇到十五这样的人,也会感到开心。”

  阿璇说道:“十五对你很重要吗?”

  庭礼轻轻点头:“很重要。”

  他的眼睛在笑的时候会变得十分深情,每每提起党十五,庭礼眼中的情绪最为深邃。

  阿璇歪头,有些不理解。

  庭礼感到阿璇的不解,心中便起了炫耀的心思,“你不可和十五说。”

  他的脸上带着笑容,熠熠生辉,像是世间开的最美的娇花:“十五很快就会成为我的爱人了。”

  爱人?阿璇心底某处仿佛受到了冲击。

  “可,可你是妖啊。”阿璇下意识的说,话刚出口她就觉得说出这话很伤人,连忙和庭礼道歉,有些慌乱:“对不起,我不是说你们不般配的意思......”

  看着阿璇手忙脚乱的样子,庭礼噗嗤一笑,莞尔说道:“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我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妖就感到我们不应该在一起,反而,正是因为我是妖,我才能找到十五。”他正色说道。

  阿璇有些不懂他的意思。

  庭礼便笑着说道:“到长云山还有些距离,我和你讲个故事吧。”

  长云山在古时并不叫长云山,而是叫落霞峰。

  在那时,一位皇帝偶然到了这里,日暮西山时,整座山被紫霞围绕,野鹤腾飞,云雾缭绕,宛若仙境一般,皇帝尤为惊艳,对自己忙碌于国事之中,无法像那闲云野鹤一般能够欣赏这般美景,问随者此处名字,随者答曰:无。

  皇帝便为此赐名为落霞。

  这里开的最多的花就是铃兰花,纯净的白色花瓣在这片土地生长,有一株生于崖边,常见第一缕东方第一缕紫光,蓬莱仙人驾鹿偶然路过此处,见到崖边的那一株铃兰,通体紫意缭绕,竟开得一缕灵智,仙人心生宽宥,拂尘一点,这株铃兰得了灵台,生出神志。

  “念你开了灵智,老夫渡你一程,望你潜心修炼,早日化形,登大道。”

  铃兰有了神志,便如幼儿一般,对这个世界有了最懵懂的认知。

  这座山是无主的,铃兰好似那长了脚的人参一般,离开了自己最初的地方,在这座山上跑来跑去。

  山中有两只大老虎,看到铃兰就冲它怒吼,让它赶快离开自己的领地。

  这二只老虎乃是一公一母,相处倒也融洽。

  铃兰喜欢它们的幼崽,是一只非常小的花斑虎,铃兰虽然喜欢,却也怕幼虎咬他,想接近又不敢接近。

  铃兰最讨厌的是这山中的那些麋鹿和食草动物,因为它们最想吃它,每次它碰到那些食草动物,就跑的最快。

  若那时山间有人,定然能看到一株成了精的铃兰跑的飞快,而她的后面跟了好几只兔子,眼睛发光的跟着它。

  后来,铃兰花长的强壮起来,便不怕那些食草动物了,画面就变成了那些兔子跑的飞快,后面跟了一个成了精的铃兰。

  一日,铃兰赶跑了那些兔子之后,便带着花斑虎的曾曾曾曾孙子出来玩,铃兰在这个山中做大王,小花斑虎就是它的小弟,四处巡视自己的领地,铃兰十分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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