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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很特别的勒索案


  “小荷,快两年了,我终于有资格来看你了。”


  “这两年里,每一天,我都度日如年,每一天,都在自责、悔过。”


  “现在,我总算可以解脱了。”


  说着这些有点儿虚脱的话,孟亮又掏出了那把进口手枪,抵在了他自己的脑袋上。


  “不要——”


  方乐呐喊的那一刹那,枪声响了。


  孟亮的身体缓缓朝一侧软倒,血液喷涌了出来。


  目击着这一切的方乐,脑子晕晕的。


  为什么会这样……


  ——


  “大壮?怎么样?”


  看着从海水里爬出来,浑身淌水,衣服湿淋淋的大何,曲卿忙过去问。


  她万分紧张,甚至声音都颤抖了,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大何先撸了一把自己脸上的海水,又呸了一口吐出来咸味儿,摇头:“车里面没看到方顾问。”


  曲卿瞬间松了口气,像一场大难没有成为现实。


  之前的追逐中,在出了城的时候,警方有一段儿时间把孟亮的那辆车给跟丢了,后面那车子重新出现,才锁定并追赶上了挟持车辆。


  谁知这辆车一路引着他们来到了海边,并最终冲刺进了海里,由于冲刺的位置比较高,所以入水之后,直接就沉了下去。


  此后,车子无声无息,也没有看到有任何人冒出头来,他们赶紧临时下海搜索。


  不过,曲卿这刻轻松之后就是不理解。


  她问:“他们三个是逃出来了?”


  可根本没有看见任何人浮出水面啊,要说从海底下离开的,除非事先备好了潜水用的衣服器材,莫非开车下海就是孟亮一早就计划好的?


  大何叹气。


  “头儿,我的意思是……我没看到方顾问,也没看见那个孟亮,但不是在车子里没看到任何人。”


  “那你看到了谁?”


  “杨潇潇。”


  “她就被安全带绑在司机位上,也不知道是没能解开安全带还是怎么回事,反正她张着嘴,伸着手想抓挠什么,没动静了,我就先上来喘口气儿,汇报一下。”


  曲卿马上明白发生了什么。


  那辆车子,是被故意开进海里的。


  杨潇潇,自杀了。


  这个时候,手机响了,看来电竟然是方乐……


  ——


  海边某处,杨潇潇尸体被打捞了出来。


  合着墓园那里的尸体,先后都被运走,看着这些场面,追了一路的专案组人马,却没有一个露出笑脸。


  要抓捕的犯人,双双自杀,这怎么说,都不是一个完美结果啊。


  方乐虽然获取到了孟亮自杀前的部分“证词”,但毕竟只是口述。


  而且,这案子本身的幕后故事,也让人轻松不起来。


  曲卿先长舒口气。


  “总之,收队吧,回局里……”


  ——


  事实证明,孟亮的自杀,甚至他自身的被捕,估计都是他预判好了的。


  孟亮自己的手机里,有一段跟王新明、盛非凡类似的认罪书音频,音频的录下时间,就是去应约去咖啡馆之前。


  音频里,他承认了一切罪刑,并声明主犯只是他,所有人也都是他杀死的。


  小韩有点儿不解:


  “师姐,孟亮涉及到前后七条人命,不自杀,也是个死罪,他自杀可以理解,杨潇潇为什么也要开车进海里自杀呢?”


  那里根本就没有环海的公路,杨潇潇不可能是失误才将车子拐进海里的。


  曲卿想了想,说:“或许,她不止是从犯吧。”


  即便孟亮承担了一切,但是王新明不提,杀死之前那6个人,杨潇潇真的只是协助者吗?


  但对于案件结论来说,光靠孟亮的那一段音频,已经足够了。


  这时候,在电脑前研究孟亮手机内容大何的忽喊:“发现了一段儿隐藏的视频文件。”


  啊?


  所有人都凑了过去。


  “呃,要播放吗?”


  大何拿不定主意,万一要是什么少儿不宜的内容,那就尴尬了。


  曲卿果断说:“放。”


  视频内容点开,的确少儿不宜,但是另一重意义上的少儿不宜。


  视频里,只有一个人物的镜头。


  一个染发状态的年轻女人,正跪在地上求饶,大约是受害前的恐惧,让她哭的泣泪横流。


  “我错了,求求你放过我,沐荷是我害死的,我错了,你别杀我……”


  “我真的错了……”


  这个跪着求饶的女人,正是第一个被害了的涂丽丽。


  方乐瞬间联想到,当初第一次见到孟亮的时候,后者正在办公室里用手机偷偷看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


  当时以为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内容,原来是这个啊。


  这段被录了下来,并保留着的视频,大概属于孟亮精神方面日常消遣的一部分吧……


  有了认罪音频,还有这段视频,加上方乐这个之前的人质的证词作证,这个案子形成闭环,已经找不出任何的错漏处了,起码不太可能再被推翻。


  于是分局长李海果断命令专案组走结案程序。


  并且在正式结案的那一天,局长阁下邀请所有专案组成员,去距离分局最近的一家饭店吃饭。


  局长大人在饭局前还来了一句颇为对应时局且正能量的话:


  酒少喝,有那个味儿就行,饭菜不能剩下,杜绝浪费。


  喝到了一半儿,方乐有点儿上头,跑了出来,但没马上回包间里去,而是找到一处台阶坐了下来,看着外头的夜。


  曲卿见他没回去,出来找,于是就也坐到了他旁边。


  “想什么呢?”曲队长问。


  方乐:“一束花。”


  “花?什么花?”


  方乐:“沐荷墓碑前的一束花,那束花干枯了大半,但看搁放的时间,也不超过一个月。”


  “那束花怎么了?”


  方乐:“孟亮在自杀前,曾经说他终于有资格来见沐荷了,也即,近期他应该是没有去过墓碑前的。”


  “那么那束花是谁摆放的?沐荷的妈妈?亲生爸爸?”


  “还是杨潇潇?”


  “所以我查了那个墓群管理单位唯一的出入视频,发现只有王新明一个人进出过墓地,进出的中间隔了很长的时间。”


  “王新明?”曲卿略惊。


  方乐点头。


  “是啊,时间就是在盛非凡被杀那天,也即王新明欠缺不在场证明的那一次。”


  “我们因为盛非凡的死有蹊跷,可能存在他杀而怀疑王新明,传唤王新明来问,他也没解释为什么盛非凡遇害的时候,他不在医院,或者提出其他任何可以证实自己行踪的证词。”


  “原来他是去见了死去的沐荷,还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感觉,对过去耿耿于怀的人,不止是孟亮一个。”


  “沐荷对王新明长期都有爱慕之情,王新明就算再迟钝也肯定能感应到的。”


  “沐荷受伤时主动提出送去光明医院,恐怕也是知晓王新明会在那个时候在医院坐班,她是相信后者的。”


  “但却由于一场由其他病人引发的事故,而耽搁了急救。”


  “那个病人,又恰巧就是王新明的另一个病人。”


  “不排除这病人正是因为那血袋儿是王新明要的,才想着去争抢的。”


  “毕竟那个所谓的病人更多是心理和精神问题:我觉得我缺血,你不给我输,却给别的人使用。”


  “这个角度上,王新明有着间接责任。”


  “最讽刺的是后面,为了医院的荣誉,大概也有着减轻自身责任的考量,王新明默认了护士长亲自执行的和沐荷家属私了的事情。”


  “我觉得,这应该才是最折磨王新明内心的东西。”


  “这可以算是他的一道伤疤了,不想被任何人揭开的伤疤。”


  “如果他指出来那一天是去了公墓,做了什么,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给自己减弱嫌疑的——假设他不是明确存在其他共犯的话,但他没有提。”


  “而到死,他虽然没有提出来当年的事,却将那两份病历带在了身上。”


  “我觉得,他这个人当时就是矛盾的集合体。”


  “所以也不排除,他跳楼自杀,也有赎罪这种心理动因在,而不仅仅是被孟亮胁迫了。”


  曲卿点头:“你分析的很好。”


  方乐继续:


  “不止是王新明,孟亮本人,内心应该更痛苦。”


  “他始终忘不了,是他带着沐荷去蹦迪,沐荷遇害,这个原初的逻辑的。”


  “恐怕在他心底,他才是最大的那个罪人,所以他在最后,在沐荷的墓碑前,选择了自杀。”


  “这两个人,全都是因着无法遗忘的过去,而无法完全从中走出来。”


  一个人想要完全淡忘掉伤痛的过去,可见该有多么的困难。


  叹息一阵,方乐又说:“这两个人就先不分析了,曲队,我觉得这系列案子,是不是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疑点,没有确定的解释呢?”


  曲卿立马正色起来。


  “还有疑点?是什么?”


  要是还有疑点,那就得继续查了。


  方乐:“不是什么关键性的疑点,就是这一系列案件的起源,那个KTV的沐荷受伤案,凶手到底是谁?”


  “最开始是认定的盛非凡,因为他的发型吻合目击证词,后来于小菲求助后,从她口里得知,当初的KTV员工涂丽丽,也有可能是凶手。”


  “但是在孟亮、杨潇潇、于小菲这三人组里,于小菲只是个单纯的被利用对象,她所知的最少,她也供认,那些话都是孟亮教着她说的,并不能当事实来使用。”


  “其实在两年前,于小菲当晚不止是因为生病没有去过KTV,甚至也没有见过涂丽丽戴什么发套。”


  “所以孟亮让她变相转述的那些话,是从涂丽丽的嘴里逼问出来的呢,还是孟亮自身的逻辑推断呢,抑或者盛非凡为了推脱罪责,而把涂丽丽这个无辜者给牵扯了进来,转移罪责呢?”


  “从盛非凡的被害方式,脖颈处几乎一模一样的一刀看,凶手孟亮应该是认定盛非凡就是杀害沐荷的凶手的。”


  “但他又转述给于小菲那些话,给涂丽丽的涉案定性。”


  “不可能存在两个凶手的,所以伤害到沐荷的真凶是哪个?”


  “难道说,孟亮本人也无法确认,到底是这两个人里的哪一个害死了沐荷,为了完美复仇,干脆就有杀错没放过了。”


  “甚至,是其他的情况。”


  “譬如,孟亮和盛非凡、涂丽丽两人中的一个认识,当时孟亮介入混混们间的争执,就是因为这两个人之一,或者他当时去那家KTV,就是这两个人里的哪一个提出的主意,孟亮于是认为蛊惑他去KTV的人,也是潜在的凶手?”


  “可惜,所有涉案者都死掉了,没人可以去问了。”


  曲卿:“沐荷到底怎么遇害的,这些并没有必要过分纠结。”


  “你要知道,每年网络上总会冒出来那么些个冤狱平反的新闻。”


  “被平反的,大部分是因为杀人入狱。”


  “但这些人被重新判了无罪,并不仅仅是因为真凶被抓到了,这种结论清晰情况,还有着后来的高级法院认为,原先判定嫌疑人杀人的罪证不足、逻辑欠缺、有瑕疵,甚至涉及刑讯逼供等,使得起初判了嫌疑人杀人罪的说服力不足。”


  “而新闻媒体,也往往喜欢播报这种坐牢很多年又被改判无罪的消息。”


  “毕竟上个世纪末,的确因着科技手段的原因、司法条文的模糊或执行力不足,而出现办案过程中的冤假错案的可能的,所以在若干年后一旦被推翻了原有结论,会非常有话题性。”


  “不过,只要不是有另外的真凶出现,这些被判无罪的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无罪,是不是真的被当初警察机关判错了案子,真的是不好说。”


  “可能错了,冤枉了人,也可能根本没有错,只是证据不足、执法过程有问题。”


  “所以盛非凡涉嫌杀人,到底是当初的高新区分局判错了案子,还是侦查过程中有失误,这个难说。”


  方乐附和:“是啊,真相就是薛定谔的猫。”


  另一方面讲,片面放大坐牢者的冤屈,在没有替代性的真凶出现之前,这其实是对受害人家属的二次伤害,说严重点儿,是吃人血馒头。


  不过,疑罪从无,这是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法律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却不可能保障每一个人,保证每个案子都不出问题。


  所以沐荷的这件案子,其真正真相,恐怕会变成一桩永久性的谜团了……


  这时候,忽有一队的队员出来上厕所,看到他们后调侃:


  “头儿,方顾问,你俩在这里抬头看月亮,是在谈什么啊?”


  另一个队员忙说:“去,头儿跟方哥在做什么,是咱们可以过问的嘛?要是真有什么事,等着邀请就行了。”


  “邀请啥?”


  “喜宴啊,哈哈——”


  本来在哀叹程序与正义的两人,一阵尴尬,曲卿开口将那两个家伙驱赶走,站起来说:


  “顾问大人,走吧,宴席快散场总要露一面吧。”


  “再说,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的案子,在等着我们呢,不可能一直抓着一个案子不放。”


  是啊。


  方乐站了起来。


  世上有待解开的谜团,无穷无尽。


  往后还有的合作呢。


  他和曲卿相视一笑……


  (本案完)


  (照例做个结案自评。)


  (这个案子,我写作途中,重新读过前面四五万字,发现只有第一章的前半部分,那一千多字,符合市场标准,就是营造悬疑类作品的氛围,甚至搞点儿惊悚元素什么的。)


  (往后头,可以说欠缺重点,表述略微混乱,氛围感也都全没有了。)


  (这是我自身的瓶颈吧,我还是不想写那类故弄玄虚的东西,那也不是我的擅长。)


  (等到沐荷的案子——这一个源头事件确定之后,后头的故事阐述,才算是有了些游刃有余的感觉。)


  (当然,还是有点儿失望。)


  (因为原先想着营造悬疑氛围,这个目的,又落空了,故事风格又变回了逻辑先行。)


  (逻辑是我喜欢的东西,但逻辑本身并不是卖点。)


  (所以这最后一个案子的写法尝试,还是欠缺突破。)


  (而且,我是打算,写出一种智斗的感觉的,就是主角们和孟亮这种最幕后的人物,斗智斗力这些,可是智斗好像非常难写,我也没写过,完全没写出来那个味道。)


  (还好,这个案子的所有悬念,我都努力着在最后几章给圆出来了。)


  (对,就是圆出来,很多时候设定一个情节,是没有固定下来的意图的,如果从逻辑上缺乏合理性,就会沦为废渣剧情。)


  (譬如系列跟踪骚扰案,这在整体的杀人谋划中,就不是必须的,一开始搞出来这个,是尝试制造氛围,但你不能使用的时候写出来,没用的时候就不管了,所以最后头要去努力解读一下。)


  (要说前面没提到的一个毛病,就是几乎每个案子,都构思过于庞杂了,而且细节很多。)


  (这可以算是一种构思能力的限制吧,毕竟案子简短又要好看,这才是最难的。)


  (这个案子又到了14万字左右,和上一个案子字数相近。)


  (唯一进步,就是死亡人数更多,上个案子满打满算,死了3个半,这次算上两个幕后凶手,算上沐荷,10个人了,嗯,很有成就感。)


  (好了,不啰嗦了,这本书的主体内容就先到此为止吧……我宣布正式完本。)


  (——本来是想这样宣布的,可是我的另一个老毛病又来了。)


  (这个月,竟然又写到了20多号,我又觉得吃亏了。)


  (实质上这本书从构思角度来讲,是每写一个案子,就吃一次亏的,毕竟刑侦破案和其他题材不同,一旦这本书里使用了一个案件构思,下个书里,就不太好去使用了,除非我脸皮厚。)


  (而这本书几乎是一路裸.奔,零推荐写到了现在,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坚持到一百多万字的。)


  (同样的,这本书的下场也将是石沉大海,再也不会有人问津……)


  (抱怨的话就不说了,谁让开头就不吸引人呢。)


  (嗯,鉴于对这种吃亏心理的补偿,后头还会有少部分内容,会更到本月31号左右,为什么是这个日期,你们懂的。)


  (往下一周出头的内容,诸位就不要再了,乘号×3,重复三遍,不要再hua钱,后头这个相当于番外的所谓案子,不值得投入。)


  (至于实在心痒痒,想知道我后头写了什么,怎么办?)


  (一句话,善用搜索……)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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