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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简爱酒吧


  在这个年代,一间酒吧的名字里有“爱”字,是一件非常土,非常杀马特的行为。

  比如剪爱,捡爱,简爱...

  酒吧老板长了一张刀削般线条分明的脸,却留了个长头发。

  一天温柔的长头发,但是老板的态度却一点都不温柔。

  老马毕竟有求于人,客气地问道:“您好,我确实有贵干。”

  “我是天良传媒的老板,想和你谈谈......”

  “谈什么谈?”对面以为我们是上门的推销员,态度更差了:“老子从来不做广告!”

  “做广告的那都是骗人的,坑钱的,你们看看我这店,需要做拍视频做广告吗?”

  这老板当年拍那条拿奖的广告片,估计花了不少钱。

  片子虽然拿了奖,但是生意显然没有起色。

  这大概可以说明,评选创意的那些评委,审美并不符合大众。

  那条片子我也看过,完全不知所云,明明是简爱酒吧,拍得却像葬爱酒馆。

  那些评委之所以能坐上评委的宝座,估计小时候肯定忙着埋头苦读了,完全没有时间搞非主流。

  老马搓了搓手,尴尬地说道:“我们不是过来找你谈视频的,我们是想...”

  “想怎么样?!”老板依旧不客气:“想帮我们发传单么?”

  “不发!没钱!爱来不来!”

  显然这老板之前也没少发过传单,更显然,收了传单的人不爱来,也没来。

  老马见这人像个刺猬,估计买他视频制作方的事儿,暂时不太好谈。

  便陪着笑说道:“我们是来喝酒的。”

  “老板陪喝什么价啊?”

  简爱酒吧估计今天还没有开张。

  简爱酒吧的老板,估计很久没有人点他喝酒了。

  从他长头发上分叉的发梢就可以看出来。

  这时候,老板听清楚老马的话,往后捋了捋刘海,露出大光脑门,不太确信地说道:“要我陪喝?”

  看着我两一起点点头。

  老板有点高兴地说道:“我陪喝不要钱,要命!”

  “你们要么喝死我,要么被我喝死!”

  -

  酒吧消费不高,三千块钱的威士忌就摆满了台子。

  其实这消费已经很高了,我平时喝啤酒,两百块钱就有两箱,也能摆满一桌。

  可能是由于没去过酒吧,把这里想成了天上人间,一杯酒就要我一月工资的那种。

  现在看来,好像离一个月还差点。

  堂堂一间两百方面积酒吧的老板,竟然能因为不到我一个月工资的小钱,而有点高兴,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三人坐下以后,我就完全变成了透明人。

  老马也兴奋地有点不可理喻,就好像上回在长安,遇到一个不知道叫做西门还是诸葛的人一样。

  端起一杯酒,豪气万丈地说道:“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这杯酒做哥哥的就先干了!”

  老板说:“你丫看不起谁啊!喝酒这事儿,我就从来没有落后过。”

  一扬脖子,反倒比老马喝得更快。

  两人胡言乱语一阵,我便知道了这老板叫做彭城码,原来是学打篮球的。

  毕业以后搞过篮球培训,赚了点小钱,就开了这间酒吧。

  做生意其实有一个核心要素,如果某人特别擅长做某一件事,干这一行,一般都能赚钱。

  比如彭城码教篮球能赚到钱,老马以前搞武术培训也能赚钱。

  如果有一个泡妞当业绩的行业,徐达肯定能发财。

  又或者有一行拖延就是绩效的工作,夏总肯定是顶尖人才。

  比如像刘一乐,跪舔异性这件事上,就没见他输给过谁。

  还有道哥,道哥?

  我想起了道哥,有点难过。

  这世上好像确实有不少人靠着文艺范儿,弄到了不少钱。

  可惜道哥并没有,至今没有遇到真正赏识他的人。

  -

  言归正传,彭城码并不懂得这个道理,以为生意很好做,钱很好赚。

  于是便开了间酒吧,想着天天坐店里喝喝酒,就能把钱赚了,岂不美哉。

  没想到酒吧并不像打篮球容易,根本就没有生意。

  如今赚来的钱赔得差不多了不说,身体还被酒精给败坏了,再也回不去打篮球了。

  这故事听着耳熟,简直跟老马如出一辙。

  两人的酒杯在空中碰撞,两人都放弃了自己的一身所学,不务正业。

  简直笨成马。

  老马说:“来,兄弟,这杯酒哥哥陪你喝了,哥哥懂你。”

  “咱们做生意的,心就是要野!这样才能成气候!”

  “我告诉你,现在挣不到钱不要紧,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谁成谁败还不一定啊!”

  又下一杯。

  彭城码丧气地说道:“我这人啊,不学无术,不像你还能搞个传媒。”

  老马哈哈大笑着道:“哈哈哈,我也是屁都不懂,可劲儿忽悠就对了!”

  “我告诉你,这生意也没那么难做,那些客户见多了一本正经,我给来个旁门左道,人家还以为我有创意呢!”

  “就好像你们打篮球的,人家都在中规中矩地投篮,有人来个擦板球,照样能够得分不是!”

  彭城码点了点头,但是没有说话,又喝了一杯酒。

  我猜他肯定心里在鄙视老马不懂篮球,因为只有不懂篮球的人才会把擦板球说成是旁门左道。

  一直喝了几个小时,老马和彭城码都喝到微醺。

  这两个人都有着妖怪般的酒量,越喝酒瘾越大,一杯接着一杯,甚至嫌弃往杯子里倒酒费事,直接拿起了瓶子喝。

  在我们酒量稀疏的南方小城,我曾经吹啤酒吹倒了三个人,吹洋酒得倒是没见过。

  很显然,这两人都忘了自己的目的。

  老马估计早就把获奖的视频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彭城码也忘了自己是个老板。

  -

  我感觉情况不太妙,在一张酒桌上,喝酒的人在不喝酒的人眼里,和傻叉也没什么分别。

  坐在两个傻叉旁边自然很无聊,我赶紧倒一杯酒喝了起来,把自己也变成傻叉。

  这时候,店里来了一桌客人。

  都很年轻,好像是附近的学生。

  这天才刚黑,能逛酒吧的,也只有学生了。

  像我这样的成年人,还要陪着老板公干不知要到几点。

  学生虽然有时间,但是学生没钱。

  坐在那里半天没有服务员上前招待。

  彭城码看不下去了,吼道:“胖子!来客人了!”

  一瞬间,我还以为夏总闻到台子上小食的味道,摸过来了。

  定睛一看,原来只是另一个胖子,和夏总一样胖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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